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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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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8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我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我公司2018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65)。上述事项已经我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我公司与邯郸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新增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24.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

2.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中钢设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39.5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6.10%,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27.90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0.70%。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与邯郸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