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
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通过本公司网上基金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的客户实行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优惠。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业务开通时间
2018年12月12日。
三、适用基金
银河睿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简称:银河睿嘉债券A,基金代码:006071)
银河睿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银河睿嘉债券C,基金代码:006403)
四、费率优惠
自公告发布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基金平台(https://www.galaxyasset.com)申购和定投银河睿嘉债券A(基金代码:006071)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1、使用汇付天下“天天盈”第三方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等银行借记卡),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1.1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1.2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2、使用银联通第三方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包括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和地方商行农信社等银行借记卡),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2.1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2.2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3、使用中国农业银行的直连渠道,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3.1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70%,优惠定期定额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3.2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4、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的直连渠道,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4.1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8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4.2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5、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直连渠道,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5.1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5.2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事项
1、定期定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2、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完善网上基金平台,扩展在线支付银行卡种类,具体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及时公布。
3、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4、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5、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办理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相关情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相关文件,并确保完全遵守其规定。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避免损失。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直销平台基金转换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2月12日起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开通银河睿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银河睿嘉债券C,基金代码:006403)与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005;B类:150015)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三、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1、转换补差费率
投资者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将银河银富货币A、银河银富货币B转换转入银河睿嘉债券C基金时,转入基金免申购费(即申购补差费用为0)。
2、转出方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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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