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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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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该等议案于2018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和2018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涉及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本公司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主要变更事项如下: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67.648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221.6755万元。

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9993534

名称: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苏州市塘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娟

注册资本:11,221.6755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0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1990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精密钣金、五金件、冲压件、模具、电梯轿厢、观光梯轿厢及其他电梯轿厢、扶梯及电梯相关部件、医疗器械及成套设备、汽车用精密结构件、航空用精密结构件、通讯用精密结构件等各类精密结构件、金融设备柜体、通讯控制柜、新能源控制柜及各类控制柜、电气柜;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女士的函告,获悉韩裕玉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裕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5,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17,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韩裕玉女士(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7,890,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三人合计累计质押股份为17,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71%,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8年12月27日14:30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舒竹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杨勇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监事会提名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林波先生不是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的财产份额,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重元贰号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参与认缴重元贰号基金合伙财产份额,也未在该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KK1D4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8栋2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重元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姚骅)

6、成立日期:2018年5月22日

7、合伙期限:2018年5月22日至2030年5月16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重元贰号基金出资情况

重元贰号基金已于2018年8月完成其首次募集期,首次募集期认缴出资总额为109,050万元,公司本次入伙系重元贰号基金首次交割日后的后续募集期。

(1)公司入伙前重元贰号基金出资情况

(2)公司入伙后重元贰号基金出资情况

注:重元贰号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贰拾亿元(2,000,000,000元),由于该基金的后续募集期尚未结束,故相关有限合伙人的认缴金额占最终认缴总额比例尚未确定。

10、关于重元贰号基金备案情况的说明

重元贰号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EH705。

11、关于重元贰号基金管理人的说明

重元贰号基金已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重元”)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重元贰号基金任命元禾重元担任该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并向重元贰号基金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元禾重元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0720。

三、重元贰号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重元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GQU581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8栋2F。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治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姚骅)

6、成立日期:2018年5月7日

7、合伙期限:2018年5月7日至2030年5月4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重元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1、名称: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6820304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刘澄伟

6、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7、成立日期:2007年9月11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T8E5Y7F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栋3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澄伟)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7日

7、合伙期限:2017年11月7日至2027年10月20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有限合伙人

1、名称: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685300515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朱昱林

6、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7、成立日期:2009年2月13日

8、营业期限:2009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9、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的租赁和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改造、绿化,流域治理,房屋拆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有限合伙人

1、名称: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3860822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刘秀焰

6、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201室

7、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有限合伙人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众鑫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X406T6H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8号楼2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莹

6、成立日期:2018年8月28日

7、合伙期限:2018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0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众鑫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有限合伙人

1、名称: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XYCWX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陆玉方

6、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7、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1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策划服务业务;股权投资、项目评估、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实业投资;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有限合伙拟在确定的投资领域中,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并通过包括并购重组在内的产业整合模式帮助被投资企业成长为行业领先企业,从而实现投资增值,并最终实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2、期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自有限合伙工商登记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七(7)年之日。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大会批准,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可再延长一年。

3、投资领域:有限合伙的投资领域包括: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相关的新经济产业为核心领域,重点关注制造+泛人工智能、消费+泛人工智能领域。即有限合伙实际投资金额中不低于70%部分用于对上述核心领域进行投资;不超过30%部分可用于进行策略性投资。

4、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工业园区重元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重元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6、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7、缴付出资:有限合伙成立后,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8、基金规模:有限合伙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贰拾亿(2,000,000,000)元。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决定增加或减少有限合伙的最终认缴出资总额。

9、首次交割:在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总额达到壹拾亿(1,000,000,000)元后,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宣布有限合伙的首次交割完成并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载明的首次交割日为有限合伙的首次交割日。

10、后续募集: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以有限合伙目标募集规模贰拾亿(2,000,000,000)元为限,在首次交割日起十二(12)个月内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11、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1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13、投资管理:有限合伙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有限合伙的投资、退出等事项做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委员全部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五分之四(4/5)及以上同意票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

14、投资限制:有限合伙不得: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贷款进行投资;主动投资于不动产;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对外举债;循环投资;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行业监管规范的前提下,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从事以上一项或多项业务。

15、投资退出:有限合伙的项目投资将采用与有限合伙同类型的基金惯常的退出方式进行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投资标的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投资标的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有限合伙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投资标的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等。

16、管理费:自首次交割日起至有限合伙解散日,就每一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1)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2)退出期内,年度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中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3)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的,延长期的年度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中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一(1%);(4)有限合伙经营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清算期不支付管理费。

17、收益分配:有限合伙每次对其来自项目投资、临时投资的可分配资金进行分配时,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1)首先,成本返本。百分之百(100%)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所取得的累计分配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2)其次,支付优先回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达到每年百分之八(8%)的内部收益率(“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各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缴资到期日(或实际出资日,如更晚)起至其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3)再次,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第(3)项下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截至该等分配时点各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2)项所获得的优先回报/80%×20%;(4)最后,20/80收益分成。剩余部分(i)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ii)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普通合伙人根据前述第(3)项和第(4)(i)项取得的分配金额,称为“绩效分成”。为免疑义,苏州工业园区众鑫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管理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承担前述第(3)项和第(4)(i)项对应的绩效分成。

18、亏损分担: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9、合伙人会议决议: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人会议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2/3)及以上通过。

20、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权益应当事先取得普通合伙人的同意。

21、合伙人退伙: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法律另有约定,在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退伙。

22、记账: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入伙该重元贰号基金有利于借助该基金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入伙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承担的风险有限,资金最大损失为2,000万元。

公司本次入伙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承诺进行上述投资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入伙重元贰号基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本次投资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本次有利于借助专业团队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世嘉科技本次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入伙重元贰号基金涉及的的合伙协议等资料。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勇先生的辞职报告,鉴于杨勇先生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监事工作,故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杨勇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一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杨勇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杨勇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林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林波先生不是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林波先生的简历

林波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财务部成本会计、内部审计负责人,并担任职工监事;2018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审计部,任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林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 14:30 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15:00 至2018年12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制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康云华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8年12月26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康云华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2)上述提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本次投资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本次有利于借助专业团队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缴重元贰号基金2,000万元的财产份额。

独立董事(签名):

占世向

夏海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