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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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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1: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6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提案2: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1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何烨淳。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8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12月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七人,实际出席监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隆热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进行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12月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6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储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额度有效期为24个月;

2、同意公司在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1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储备多 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额度有效期24个月;

2、同意公司在上述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隆热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按照《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全面拆除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方案的通知》(库尔勒市政府〔2018〕21号文件)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隆热力)将拆除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并拟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作报废处理并进行资产核销。

本次拆除报废的设备原值合计人民币1,155.85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1,099.09万元,净值人民币56.76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0.72万元,账面价值人民币6.04万元。本次锅炉等处置净收益约人民币30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18年利润约人民币30万元。

董事会审议同意新隆热力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新隆热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隆热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隆热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资产核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 新隆热力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满足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拟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进行拆除并作资产核销处理。

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账面原值人民币3,050.74万元,已计提折旧人民币1,321.34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29.4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账面原值人民币3,420.68万元,已计提折旧人民币2,005.67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15.01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本次燃油供应储存系统拆除产生清理费用约人民币168万元,产生处置收益约人民币13万元;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拆除产生的清理费用约人民币83万元,未产生处置收益。相关资产处置费用抵减处置收益后均计入樟洋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用地“三通一平”费用。樟洋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公司资产管理的规定,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

董事会审议同意樟洋公司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进行资产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核销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核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 樟洋公司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厂前区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进行资产核销,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除险加固及技改工程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中华水电)的全资子公司盈江县秦瑞户撒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瑞户撒河公司)拟实施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除险加固及技改工程,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42.44万元。

2、秦瑞户撒河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8日。

证照号码:91533123670876052A。

注册资本:人民币9,18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涛。

注册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芒线村(原户撒河四级电站)。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股权结构:云南华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3、项目投资情况

为消除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安全隐患,秦瑞户撒河公司对电站大坝实施除险加固工程,恢复大坝原设计高程,增加金机设备。同时为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对电站部分机电设备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842.44万元,由秦瑞户撒河公司以自有资金实施投入。

4、项目建设的意义

该项目可消除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的安全隐患,同时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对机组运行的经济性提升和机组延寿具有重要意义。

5、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秦瑞户撒河公司以自有资金实施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除险加固及技改工程,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42.44万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