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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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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10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科”)收到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2018】12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2日对江苏瑞科调查时发现,江苏瑞科危险废物识别标签设置不规范,将焚烧残渣记录为蒸发析盐残渣,飞灰贮存包装袋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江苏瑞科厂区中部有部分沾染物料的废包装桶和公司检修过程中清理的残渣露天堆放,污染物直接流入外环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收到告知书后,江苏瑞科于11月20日向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进行陈述申辩,“危废识别标志不规范行为已立即整改,整改后的照片已于当天发送检查组;认识到露天存放固废行为是违规的,但污染物未流入外环境,当天已及时整改并提供检查组;恳请减轻行政处罚”。

鉴于江苏瑞科上述积极整改措施,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适当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江苏瑞科立即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立即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同时,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危险废物露天贮存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部分污染物流失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合计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起6个月内向盐城市东台市人民法院行政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江苏瑞科根据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全面检查厂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环保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江苏瑞科已按照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未对江苏瑞科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要求相关子公司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公司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10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洲药业”)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的通知:

一、解除质押情况

2016年3月22日,中贝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质押的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已于2017年10月10日届满,目前已上市流通)。因公司2015年度、2017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原质押数量相应变更为36,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前述中贝集团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36,000,000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4.47%)已于2018年12月5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质押情况

2018年12月6日,中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3.2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中贝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319,171,82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39.60%;已累计质押股份210,8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66.05%),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6.16%。

三、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中贝集团本次股权质押用于银行融资,质押的还款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收入等。鉴于中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贝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