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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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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2018-058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新园华美达酒店A楼3层会议室IV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林建民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王翎翎女士、朱闻渊先生、郭文奇先生、李德毅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王文原先生、周勤德先生、陆亚男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1.0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宋亦琦、郭子坤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8-059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在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淮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刘淮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淮松,委员林建民 、朱闻渊、李德毅、张为民、罗珉。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德毅,委员罗珉、刘淮松。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罗珉,委员钱志昂、李德毅。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志昂,委员罗珉、郭文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

1、因新增耿建新、徐宇晖、商榕荣、杨小虎、孙永刚及徐军辉6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24名调整为118名,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计12.0627万份,第三个行权期期权数量调整为285.3110万份。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118名激励对象中,11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5%予以注销,共计0.6664万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100%予以注销,共计1.5994万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3元/股,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3.0452万份,行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代理券商,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自主行权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进入行权期之前另行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4、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费用为3685.35万元,费用摊分结果为:2015年为1409万元;2016年为1366万元;2017年为663.69万元;2018年为246.66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由于董事林建民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8-060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在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人员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因新增耿建新、徐宇晖、商榕荣、杨小虎、孙永刚及徐军辉6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24名调整为118名,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2.0627万份。118名激励对象中,11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3元/股,实际可行权人数为117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3.0452万份,行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

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8-061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732.652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9.91元/股。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4)。公司已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了股票期权。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91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公告编号:临2015-030、临2015-031)。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66元/股调整为14.85元/股,将授予数量调整为913.8324万份。因袁兵、梁辉、沈志康、沈雷、毕红云、李励6人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2人(公告编号:临2016-023、临2016-024)。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因刘宇桢、陈玉军和李南翔3人离职,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同时取消股票期权总数14.1150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9人,股票期权总数由913.8324万份调整为899.7174万份,行权价格不变(公告编号:临2016-042、临2016-044) 。

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公司12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2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85元/股,行权人数为129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234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8日。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899.0447万份(公告编号:临2016-050)。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自2017年6月30日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85元/股调整为14.65元/股(公告编号:临2017-018)。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因新增李常厚、陈浩峰、雷鸣、王维众和应熙 5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29名调整为124名。124名激励对象中,12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1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95%;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65 元/股,实际可行权人数为122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2.2133 万份,行权有效期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自2018年6月22日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65元/股调整为14.43元/股(公告编号:临2018-027)。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1、因新增耿建新、徐宇晖、商榕荣、杨小虎、孙永刚及徐军辉6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24名调整为118名,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计12.0627万份,第三个行权期期权数量调整为285.3110万份。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118名激励对象中,11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5%予以注销,共计0.6664万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100%予以注销,共计1.5994万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3元/股,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3.0452万份,行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所作的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东电脑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