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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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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 2018-047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12月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 2018-04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12月9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应参会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 2018-049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 为更好地体现股东诉求、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股权结构现状,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 2018-05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10名,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 提名陈桦、张涛、于瑾珲、蒋德宽、车大水、雷鸣泽、何小剑、曹路、陈国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提名马恒儒、王岭、白萍、周世平、黄宪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国资委备案并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方可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司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近期组织全体职工民主选举,贾建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何勇、李桃、陈宝军、罗笑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近期组织全体职工民主选举,李忠涛先生,张红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

1.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陈桦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长;历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运营处副处长、处长、核电局局长助理,秦山第三核电公司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核电部副主任、主任,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WANO 理事,WANO 东京中心理事,中国核电总经理,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核坤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马恒儒先生(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空军十四航校三团机械员,民航飞行学院机械师,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部)科员、副处长,中航工业总公司发动机局处长、副局长,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巡视员、副司长,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部部长、试飞中心主任、宽体飞机总经理、中俄宽体飞机项目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马恒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王岭先生(独立董事),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热轧厂技术员、工程师、厂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白萍女士(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历任中航第二集团公司财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中航工业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周世平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历任上海电力工业局生技处副处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电投华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世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宪培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闽东水电厂工人,福建省古田水电厂工程师,福建省电力工业局高级工程师,福建省水口水电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华电福建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宪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总经理;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处处长、副总经理,中国核能电力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于瑾珲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董事,中核龙安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计划合同处副处长、处长,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集团浙江联络部副主任,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于瑾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蒋德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核工业部二二建设公司三分公司技术员、主任工程师,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三分公司总工程师,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田湾核电项目部高级工程师、经理助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总承包部计划经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百安高温堆电站有限公司(筹)筹建工作组组长。

蒋德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车大水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河北石家庄市手表厂动力科员工,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四所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计划处、经营计划与企业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科技质量部、项目管理部副处长、副主任、核工程所所长、铀矿冶工程研究设计所所长、副院长,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国核海外铀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地矿事业部副主任,尼日尔铀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车大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雷鸣泽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核工业部二四建设公司一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计划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浙江联络部副主任,核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核能产业化部主任,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雷鸣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何小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董事,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董事。

何小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曹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历任浙江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主任科员,浙江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

曹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陈国庆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校校长,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葛洲坝电厂大江分厂维修车间专责,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葛洲坝电厂大江分厂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副总工程师兼生技部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兼金沙江电力生产筹备组组长,向家坝电厂筹建处主任,溪洛渡电厂筹建处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陈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2.职工董事

贾建富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核电人力资源部主任、职工代表董事;历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院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国核电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贾建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的条件。

(二)监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何勇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七二一矿团委书记、山南分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昌华制药厂厂长、昌泰包装材料公司总经理,七二一矿民品处处长、昌华迪克医用材料公司总经理,七二一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级),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疆矿冶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新疆矿冶局局长、党委书记。

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李桃女士,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副编审;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中国核工业报社编辑部信息组副组长(副科级),中国核工业报社社会活动部副主任(副处级),中国核工业报社网络部主任(正处级),中核集团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中心主任助理兼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中心主任助理兼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网络视频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核集团公司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中核(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陈宝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中核集团公司计划部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中核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军品生产合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中核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高新技术产业处处长、规划重组处处长,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核环保工程事业部纪检组长,中核核环保工程事业部纪委书记。

陈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罗笑春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国际业务部法律顾问,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经营计划处法律顾问,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办公室主任助理,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办公室副主任,中核集团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副处长,中核集团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处长,中核瑞能科技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核瑞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笑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2.职工代表监事

李忠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核电纪检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监事;历任辽宁玺铭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核电职工代表监事,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李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的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红军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工代表监事;历任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三厂技术处副处长(挂职),中国核电工程建设部业务经理、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的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18-05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18年1-6月及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49,831,212.54元。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更正事项及原因说明

公司原将核电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罚款计入在建工程核算,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加强工程管理要求,对前期计入在建工程的三笔罚款进行更正,调整计入营业外支出,以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次工程建设期间罚款包括福清5、6号机组项目占用土地罚款1,794,540.00元、田湾5、6号机组项目占用林地罚款3,294,158.27元以及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先行用海罚款94,537,836.00元。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

1.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影响及更正后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1-6月利润表影响及更正后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

1.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影响及更正后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1-9月利润表影响及更正后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对更正事项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18-05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1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12月27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和2018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45

电 话:010-8357 6866

联 系 人:林睿璇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4:候选监事简历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候选董事简历

陈桦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长;历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运营处副处长、处长、核电局局长助理,秦山第三核电公司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核电部副主任、主任,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WANO 理事,WANO 东京中心理事,中国核电总经理,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核坤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马恒儒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空军十四航校三团机械员,民航飞行学院机械师,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部)科员、副处长,中航工业总公司发动机局处长、副局长,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巡视员、副司长,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部部长、试飞中心主任、宽体飞机总经理、中俄宽体飞机项目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马恒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王岭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热轧厂技术员、工程师、厂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白萍女士,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历任中航第二集团公司财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中航工业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周世平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历任上海电力工业局生技处副处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电投华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世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宪培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闽东水电厂工人,福建省古田水电厂工程师,福建省电力工业局高级工程师,福建省水口水电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华电福建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宪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总经理;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处处长、副总经理,中国核能电力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于瑾珲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董事,中核龙安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计划合同处副处长、处长,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集团浙江联络部副主任,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于瑾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蒋德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核工业部二二建设公司三分公司技术员、主任工程师,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三分公司总工程师,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田湾核电项目部高级工程师、经理助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总承包部计划经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百安高温堆电站有限公司(筹)筹建工作组组长。

蒋德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车大水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河北石家庄市手表厂动力科员工,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四所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计划处、经营计划与企业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科技质量部、项目管理部副处长、副主任、核工程所所长、铀矿冶工程研究设计所所长、副院长,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国核海外铀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地矿事业部副主任,尼日尔铀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车大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雷鸣泽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历任核工业部二四建设公司一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计划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浙江联络部副主任,核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核能产业化部主任,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雷鸣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何小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董事,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董事。

何小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曹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历任浙江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主任科员,浙江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

曹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陈国庆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校校长,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葛洲坝电厂大江分厂维修车间专责,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葛洲坝电厂大江分厂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副总工程师兼生技部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兼金沙江电力生产筹备组组长,向家坝电厂筹建处主任,溪洛渡电厂筹建处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陈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附件4:候选监事简历

何勇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七二一矿团委书记、山南分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昌华制药厂厂长、昌泰包装材料公司总经理,七二一矿民品处处长、昌华迪克医用材料公司总经理,七二一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级),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疆矿冶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新疆矿冶局局长、党委书记。

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李桃女士,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副编审;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中国核工业报社编辑部信息组副组长(副科级),中国核工业报社社会活动部副主任(副处级),中国核工业报社网络部主任(正处级),中核集团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中心主任助理兼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中心主任助理兼新闻宣传管理部主任、网络视频部主任,中核集团公司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核集团公司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中核(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陈宝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中核集团公司计划部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中核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军品生产合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中核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高新技术产业处处长、规划重组处处长,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核环保工程事业部纪检组长,中核核环保工程事业部纪委书记。

陈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罗笑春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中核集团派出专职监事;历任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国际业务部法律顾问,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经营计划处法律顾问,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办公室主任助理,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办公室副主任,中核集团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副处长,中核集团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处长,中核瑞能科技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核瑞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笑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