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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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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18-028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发出通知,2018年12月11日在华谊集团华园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训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18-029)。

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黄岱列先生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相关事宜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等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股份注销、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后,按照如下方案修订《公司章程》: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及工商变更实施完毕之日止。

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黄岱列先生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18-030)。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时公告编号:2018-031)。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以上第一、第二项议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7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对上海华谊作出的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标的资产未达到业绩承诺,上海华谊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承诺,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并返还现金分红收益,能够充分保障公司的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因此涉及的回购、注销行为以及后续减资并修订《公司章程》行为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沈启棠、段祺华、张逸民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18-029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

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 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1号)(现更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73,331.67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15年5月27日,公司与上海华谊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确认,四家参股合资公司按收益法评估股权2015年、2016年、2017年预测净利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10.42万元、13,489.75万元、13,966.63万元。上海华谊向公司保证并承诺,收益法评估股权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据。若本次收购不能在 2015年完成,则协议双方应就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若未来收益法评估股权转让,盈利预测将根据公司持有的该等股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上海华谊承诺,收益法评估股权的出售价格将不低于本次交易评估值,若低于评估值,则上海华谊将就差额部分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一)补偿方式的确定

如果收益法评估股权在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上海华谊应就利润差额对公司进行补偿。对于上海华谊股份补偿部分,公司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上海华谊以收益法评估股权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补偿当年利润差额,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股权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股权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收益法评估股权的预测净利润总和×收益法评估股权作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上海华谊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退还本公司。

(二)减值测试与另行补偿

双方确认,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收益法评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收益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上海华谊应对本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股份数量=收益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并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7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累计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部分收益法评估股权承诺期内已对外出售,出售价格不低于交易评估值。

结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币29,026.16万元,承诺数为35,771.94万元,实现数低于承诺数6,745.78万元,完成率为81.14%。

(二)根据立信审核并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2、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注1:此5项专利在2017年前按收入3%收取技术使用费,2018起无偿使用。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已通过技术使用费的方式收回。

结论:标的资产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06,730.00万元,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交易评估值98,558.66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四、业绩补偿方案

(一)股份补偿

鉴于标的资产未达到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海华谊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股权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收益法评估股权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收益法评估股权的预测净利润总和×收益法评估股权作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12,134,150股。

(二)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返回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5元(含税);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根据上海华谊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上海华谊应当退回的分红收益为3,215,549.75元。

(三)资产减值补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于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因此上海华谊不需要向公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

五、审议情况及后续实施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上海华谊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公司将与上海华谊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上述计算所得补偿股份数、退还分红收益额以及实施事宜。公司在上海华谊补偿股份后依法履行程序,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18-03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1号)核准(现更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178,206股,发行价格每股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33,316,67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577,194.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82,739,483.5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30日全部到帐,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64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入账368,478.36万元(包含未支付的股权登记费、验资费204.41万元),利息净收入344.76万元,支出募集资金总额243,566.79万元,其中:上海化工区32万吨/年丙烯酸及脂项目46,700.56万元,1200吨/年催化剂项目3,690.09万元,华谊涂料增资项目26,663.00万元,昆山宝盐增资项目18,912.00万元,财务公司增资项目43,794.7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4,942.2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659.60万元,支付增资相关股权登记费、验资费204.4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125,256.33万元(含利息收入)。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3572号)。

2016年度公司收到2015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659.60万元,利息净收入3,908.61万元,支出募集资金总额107,391.29万元,其中:上海化工区32万吨/年丙烯酸及脂项目21,987.45万元,1200吨/年催化剂项目4,744.04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659.6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2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70,433.25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646号)。

2017年度公司收到2016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659.60万元,利息净收入133.77万元,支出募集资金总额102,460.87万元,其中:上海化工区32万吨/年丙烯酸及脂项目28,738.85万元,1200吨/年催化剂项目721.77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3,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25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8,765.75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630号)。

本年度截止11月30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333.00万元,支出募集资金总额28,749.82万元,其中:上海化工区32万吨/年丙烯酸及脂项目26,857.99万元,1200吨/年催化剂项目1,834.05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7.78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48.93万元(含利息收入),加上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18年12月10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共计93,348.93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不超过12个月内剩余资金60,000.00万元暂不会使用,处于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资金使用时,公司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如下: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本次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真北路 401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2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

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

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

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18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纺发大楼 403 室(近江苏路,传真: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常德路 809 号邮编:200040

电话:021-23530152 传真:021-64456042*8801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18-032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华谊集团华园会议中心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18-029)。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资金使用时,公司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18-030)。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