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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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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1)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6、本次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8年12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7、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停止受理汇付天下天天盈

渠道认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因支付渠道业务调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15:00起,关闭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微信交易)对接的汇付天下天天盈渠道的基金认购、申购、定投等业务,赎回、转换、分红功能将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调整时间

2018年12月17日15:00起。

二、业务调整范围

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停止受理投资者使用汇付天下天天盈渠道办理基金认购、申购、定投等业务。原先通过该渠道认购、申购、定投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分红等资金入账业务不受影响。

除汇付天下天天盈渠道外,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对接的支付渠道认购、申购、定投等业务均不受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做好相关投资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广发基金官网(https://trade.gffunds.com.cn/main/index),点击“支付银行卡-添加银行卡”,或登录广发基金APP,点击“我的-银行卡-添加新的银行卡”,选择新的银行卡渠道进行绑定。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有关信息;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财通证券为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财通证券销售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64,C类基金代码:002865),投资者自2018年12月14日起可在财通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立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6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