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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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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67号《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9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8,298,5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元58,631,500.00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6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9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3月15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93,875.40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已经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