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一9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3.10亿元,提请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8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76亿元,抵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2”)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二〇一九年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融资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商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内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4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3.10亿元,提请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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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76亿元,抵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抵质押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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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一9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O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供应链、电子信息、汽车经销等业务板块在日常业务开展中均会产生临时性的资金沉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投资期限,择机购买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包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供应链、电子信息、汽车经销等业务一般有一定的账期,使得公司账面资金存在短期临时闲置情况,可用于购买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保本或者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将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资金部负责购买保本或者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对以上投资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一10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0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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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邮编:361015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