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部分延期购回的公告

2018-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部分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东方富海将其质押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永东股份共计22,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5.8027%,占截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6.7801%),于2018年12月12日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事宜,于2018年12月13日办理了部分延期购回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富海于2017年12月13日与2018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13,200,000股和10,500,000股股票分别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和2018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与《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因公司2018年6月5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1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东方富海前述质押股份数分别为19,800,000股和15,750,000股。

东方富海于2018年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7日及10月18日分别将其持有的400,000股、900,000股、500,000股及1,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9日及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部分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股东质押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质押股份部分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富海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0,499,850股(占截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12.150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共计34,0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1732%,占截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10.2271%)。

三、备查文件

1、东方富海解除质押的对账单;

2、东方富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