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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51号

债券代码:136105 债券简称:15三友01

回售代码:100918 回售简称:三友回售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三友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8

●回售简称:三友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8年11月23日、11月26日、11月27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4,849,940张

●回售金额:484,994,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2月17日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11月16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15三友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5号),并于 2018 年 11月19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2018年 11 月 21日分别披露了投资者回售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6号、临 2018-047号、临 2018-048号)。公司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 “15三友01”)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2018年11月23日、11月26日、11月27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5三友01”全部或部分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统计,“15三友01”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4,849,940张,回售金额为 484,994,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公司已于 2018 年11月29 日披露《关于“15三友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9号)。

2018年12 月17日为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本次有效回售申报的“15三友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5三友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150,06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5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

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司法拍卖竞拍青海五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五彩碱业”)合计价值25,970万元的股权;

●该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不确定因素较多,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延期拍卖、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公司持有其51%股权)的另一方股东青海五彩矿业(持有青海五彩碱业49%股权)未按《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反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4日、2016年7月15日、2017年7月24日、2018年5月7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山中院”)对五彩矿业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累计涉诉金额35,028.77万元。

截至目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4日、2016年7月15日、2017年7月24日提起的诉讼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公司分别以9,800万元、9,800万元、6,370万元为限,对五彩矿业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的49%范围内相应价值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提起的诉讼唐山中院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上述案件的起诉、受理、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7月5日、2018年3月10日、2018年3月29日、2018年5月11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唐山中院将前三笔合计涉诉金额25,970万元的诉讼裁定结果合并执行,并拟于2018年10月31日10时至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青海五彩碱业的控股权,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青海五彩碱业股权司法拍卖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公告》。但根据唐山中院安排,该次拍卖暂停。

二、竞拍进展情况

唐山中院于2018年12月13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重新发布拍卖公告,将拍卖时间、拍卖标的、起拍价进行了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竞拍时间

调整前:2018年10月31日10时至2018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调整后:2019年1月14日10时至2019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拍卖标的

唐山中院将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待拍卖股权按原判决结果分三笔予以拍卖执行。

调整前: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价值25,970万元的股权。

调整后: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价值分别为9,800万元、9,800万元、6,370万元的股权。

3.起拍价

调整前:起拍价为20,780万元,保证金4,156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调整后:

第一笔起拍价:7,840万元,保证金1,568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第二笔起拍价:7,840万元,保证金1,568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第三笔起拍价:5,096万元,保证金1,019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

三、参与竞拍对公司影响

1.若本次竞拍成功,公司持有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比例将增加,公司对青海五彩碱业生产经营的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将更能发挥公司在纯碱行业内领先的生产、技术、销售优势,充分发挥公司纯碱业务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

2.本次参与竞拍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支付压力,若本次竞拍成功,将会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业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司法拍卖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竞拍,不确定因素较多,竞标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延期拍卖、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