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51版)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同意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修理业务。
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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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9,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六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1、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1、同意宁波保税区乾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
2、同意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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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二期新建65,000m3/h空分项目,以满足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用气需求。
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二期新建20,000m3/h 空分项目,以满足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用气需求。
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三期新建30,000 m3/h 空分项目,以满足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用气需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一、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提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同意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修理业务。
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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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9,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六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1、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1、同意宁波保税区乾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
2、同意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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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二期新建65,000m3/h空分项目,以满足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用气需求。
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二期新建20,000 m3/h 空分项目,以满足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用气需求。
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三期新建30,000 m3/h 空分项目,以满足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用气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
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 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4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六、备查文件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
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杭氧”)之股东宁波保税区乾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氧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山西杭氧20%股权以4,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硕鑫”),西藏硕鑫同意以此价格受让。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山西杭氧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06.06万元,按出资比例20%计算的净资产为3021.21万元,而上述45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相对于山西杭氧按出资比例计算的净资产有较大幅度的溢价,因此,公司同意放弃该部分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乾氧投资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对山西杭氧的持股比例及控股地位,受让方西藏硕鑫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1353675302L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丰安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临汾市曲沃县高显镇西白集村立恒办公楼六楼
7、经营范围:氮、氧、氩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1日);压缩气体(氧气、氮气、氩气)批发、零售(不储存)(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7日);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分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保税区乾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137W8U
3)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保税区乾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主要经营场所:宁波保税区鸿海商贸楼330-2-5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共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宁波保税区乾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硕鑫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21MA6TC49830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郑家强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万人小区一栋三单元102室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化工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不含大型机械设备器机械零配件,矿粉、煤、焦炭钢材(不含钢筋)煤化工产品、矿渣超细粉【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四、放弃优先受让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山西杭氧股权比例及控股地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山西杭氧的正常生产经营运作产生影响。公司放弃本次山西杭氧股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及控股地位,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气体子公司--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杭氧”)、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杭氧”)和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杭氧”)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分别实施新建65,000m3/h、20,000m3/h及30,000m3/h空分项目,以满足上述子公司自身技术改造或客户新增用气的需求。
上述三项投资预计投资总额累计为62,500万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3,400.59万元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现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山西杭氧二期新建65,000m3/h空分项目;
为满足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煤气制乙二醇新建项目新增供气量及自身技术改造、替换旧设备的需求,山西杭氧拟投资新建一套65,000m3/h空分设备。
(2)萍钢杭氧二期新建20,000m3/h空分项目
为满足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新增用气需求,萍钢杭氧拟投资新建一套20,000m3/h空分设备。
(3)河南杭氧三期新建30,000m3/h空分项目
为满足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扩容工程新增的用氧需求,河南杭氧拟投资新建一套30,000m3/h空分设备。
三、本次投资事项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山西杭氧二期新建65,000m3/h空分项目
公司名称:山西杭氧乾鼎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丰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临汾市曲沃县高显镇西白集村立恒办公楼六楼
经营范围:氮、氧、氩生产(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1日);压缩气体(氧气、氮气、氩气)批发、零售(不储存)(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7日);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分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1月30日,山西杭氧总资产39,068.31万元、净资产15,106.06万元。
2.萍钢杭氧二期新建20,000 m3/h空分项目
公司名称: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598880398Q
法定代表人:许迪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氩气的生产和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14日);工业气体、特种气体、混合气体、医用氧气项目投资与建设;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分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1月30日,萍钢杭氧总资产26,977.02万元、净资产25,684.65万元。
3.河南杭氧三期新建30,000m3/h空分项目
公司名称: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晓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兴港大道
经营范围:工业气体、特种气体、混合气体的生产及销售;空气分离设备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1月30日,河南杭氧总资产28,244.69万元、净资产27,553.98万元。
四、预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萍钢杭氧及河南杭氧的供气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的总体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5:00至2019年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