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8-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9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6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的变更

公司于近期接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告客户书》,自2018年12月15日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业务将归并至无锡东门支行,届时,本公司在交通银行的开户行名称由“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变更为“交通银行无锡东门支行”,户名、账号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