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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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纯纯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5,6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蔡明通先生、蔡纯纯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300,000股(含本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6%。减持期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7月8日。(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蔡明通先生、蔡纯纯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火炬电子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纯纯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300,000股(含本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6%。其中,蔡明通先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同时二人合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蔡明通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亦是公司创始人,自公司创办以来,静心经营,坚持以人为本,与员工共同发展。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巨大损失,蔡明通先生主动担当,上述减持的部分股份,将用于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员工保障,以全力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蔡明通、自然人股东蔡纯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蔡明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其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蔡明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蔡明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A.持有公司的股票在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转让系统转让所持股份;B.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5)蔡明通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蔡明通承诺在决定减持后,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7)关于不减持的承诺:蔡明通先生持有的火炬电子股票184,882,840股限售期于2018年1月26日届满。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蔡明通先生及蔡劲军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