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14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公司承诺情况:
公司目前无募集资金。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14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传签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于2018年12月14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1、回购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0.5亿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5,555,55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于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回购预案的实施期限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14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
2、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授出部分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0.5亿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5,555,55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鉴于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不超过6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回购预案的实施期限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约5,555,55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如本次回购股份后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导致回购股票全部注销的,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以此为契机激励员工,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191.6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19.61元),总资产为248.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76亿元,负债总额为211.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13%。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40%、2.72%、0.52%。根据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水平以及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低于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是可行的,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5,555,556股测算,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郭为先生,提议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提议人郭为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777,803股,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十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人数为8人,实到8人,且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
十四、回购预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14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0.5亿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5,555,55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郭为先生以书面形式提议董事会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增加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郭为先生持有公司154,777,80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66%,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议案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2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北京市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
(二)议案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1-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郭为先生以书面形式提议董事会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 真:010-82705651
联 系 人:王继业、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交临时提案的通知;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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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8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