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7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12月17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钱娟
萍女士代理主持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16,458,8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53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9,356,9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55.299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01,8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553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163,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3.676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与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回购股份的目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 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447,0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7%;反对股份1,011,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151,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7%;反对股份1,011,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3%;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5,35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05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4%;反对股份1,103,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11,429,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9%;反对股份4,644,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3%;弃权股份38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2,13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53%;反对股份4,644,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弃权股份3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波、张灵芝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7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依法转让、库存股、其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或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600万股至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至0.78%。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9:00-11: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联系人:杨克琪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