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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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2018-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国华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姜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

自2018年12月14日起,姜国华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行董事会对姜国华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姜国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姜国华先生,1971年出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目前担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并于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任北京大学燕京学堂办公室主任、执行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2010年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2010年至2016年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2014年任毕马威(KPMG)会计师公司全球估值顾问、2014年至2015年任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委员会委员。目前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届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12年),2014年至2017年连续入选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会计学博士学位。

姜国华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21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风险政策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其他专业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姜国华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姜国华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姜国华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姜国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任及委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近日收到现任职工监事邓智英先生、高兆刚先生、项晞女士的辞呈。由于工作原因,邓智英先生、高兆刚先生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项晞女士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2018年12月14日起生效。

邓智英先生、高兆刚先生、项晞女士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

邓智英先生、高兆刚先生、项晞女士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12月14日,本行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王志恒先生、李常林先生、冷杰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本行监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2018年12月14日起,王志恒先生、李常林先生、冷杰先生就任本行职工监事。

王志恒先生、李常林先生、冷杰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志恒先生,45岁,1973年6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1999年7月加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分行副行长、青海省分行行长等职务。199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得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李常林先生,56岁,1962年10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兼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1984年9月加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授信审批模块总经理等职务。1984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

冷杰先生,55岁,1963年1月出生,现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自1981年11月参加工作,自1988年9月加入本行工作,曾担任本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山西省分行副行长、宁夏区分行行长、重庆市分行行长等职务。1999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9年毕业于济南大学会计学专业。

上述人士担任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21年本行职工代表会议之日止。上述人士在本行每年各领取税前人民币5万元职工监事补贴,亦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上述人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未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上述人士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上述人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上述人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