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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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8-082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股票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仍存在对外保理资金未收回、逾期债务未清偿、2018年前三季度较大亏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60,5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其中,天业集团累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60,540,530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数的100%,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存在多次轮候冻结的情形;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46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12月 17日10时至2018年12月18日10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最高应价胜出,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的临2018-081号公告。

4、受市场环境、行政审批、交易具体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天业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债务和解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债务和解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债权人谈判情况审议、签署相关和解协议并公告。本次和解方案是针对目前30余家债权人、合计约47亿元债务谈判所制定的方案,和解方案仍需与债权人谈判,谈判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最终达成的和解金额及和解豁免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未达成和解的有关债务可能导致债权人对公司继续采取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关于半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对北京天慧置业有限公司应收款余额9.56亿元、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剩余9,195万元、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8亿元尚未收回,逾期其他应收款5.11亿元目前收回1540万元,上述款项存在重大账款回收风险,公司将继续组织力量推进相关账款的收回,争取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上述账款。鉴于上述账款涉及的债务人、受让方资金紧张、经营压力较大,且短期内资金状况未有明显改善,如公司采取了追讨、诉讼等措施仍无法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形成重大资产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的临2018-078号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控股股东与战略合作方正在积极推进战略合作事项(公告编号:临2018-04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所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