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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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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12月21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仅针对机构投资者。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0日起暂停对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交易申请,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2月19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18年12月20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2)自2018年12月20日起,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为50万元(不含5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或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本基金仅接受符合以上要求的交易申请,但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拒绝该类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4)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4日起(含)恢复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12月2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