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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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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第四部分基金名称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第六部分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3、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和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保守与积极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短期利率的变动和市场格局的变化,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具体包括:

1、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1)利率预期分析

基于对国家宏观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深入研究以及对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资金供求、资金流动性、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互动、市场成员特征等因素的客观分析,合理预期利率变化趋势,并据此确定投资组合的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2)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

结合宏观经济和利率预期分析,在合理运用量化模型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短期金融工具作为投资对象,基于对各细分市场的市场规模、交易情况、各交易品种的流动性、相对收益、信用风险以及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要求等重要指标的分析,确定(调整)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比例。

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397天以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3、明细资产选择和交易策略

(1)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子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较高收益。

(2)套利操作策略

1)跨市场套利策略

短期资金市场由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市场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

2)跨品种套利策略

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增加超额收益。

(3)正回购放大操作策略

当预期市场利率下跌或者利率走势平稳时,通过将剩余期限相对较长的短债券进行正回购质押,融资后再购买短期债券。在融资成本低于短期债券收益率时,该投资策略的运用可实现正收益。

(4)滚动配置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征,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以提高投资组合的整体持续变现能力。

(5)债券相对价值判断策略

基于量化模型的分析结果,识别出被市场错误定价的债券,进而采取适当的交易以获得收益。一方面,可通过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在现金流特征相近且处于同一风险等级的多只债券品种中寻找更具投资价值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对债券等级、债券息票率、所在行业特征等因素的分析,评估判断短期风险债券与无风险短期债券间的合理息差。

(6)波动性交易策略

根据市场利率的波动性特征,利用关键市场时机(例如:季节性因素、突发事件)造成的短期市场失衡机会进行短期交易,以获得超额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8)流动性管理策略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现金库存管理、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本基金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确保稳定收益。

第九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一)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二)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七、“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注:以上数据按工作日统计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二)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289”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196”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的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8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三)其他资产构成

(四)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A级

(2)B级

(3)H级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A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5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B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5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H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5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活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6、“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7、“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8、“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