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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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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赵英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容和平先生、田旺林先生因事外出未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赵玉平先生、孙仲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太原华贵金属有限公司70.58%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向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转让阳泉华旭混凝土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四项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一、二、三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水泉 杨晓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