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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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团结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6人,实际出席38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603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份额的92.0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原管理委员会成员王凤英女士离职,根据《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补选李英女士为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4,60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李英简历

李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吉林大学硕士学历。2011年-2017年历任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专员、体系经理、经营管理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能科瑞元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团结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长祖军先生、副董事长赵岚女士、董事于胜涛先生、蔡志勇先生、范爱民先生、付立家先生、石向欣先生、杨晓辉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刘景达先生、监事朱晓光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团结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莹、王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