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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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3.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3.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4 基金名称
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公司一贯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精选成份股,寻找驱动力型的领先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获取超额收益。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的标的物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以沪深300成份股以及上市未满1年,但符合其他进入沪深300指数条件的新上市公司为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驱动力型增长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和行业领先型成长企业股票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整,以达到规避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2、股票投资策略
优先配置2-3个驱动力型增长行业中的代表企业,投资比例占股票市值部分的30%±10%。此外选择其他行业中符合行业领先型的成长企业为投资对象,这部分企业占股票市值部分的70%±10%。
具体界定如下:
(1) 驱动力型增长行业:指对国民经济起主要驱动作用或作出重大贡献的行业/产业。
通过对中国宏观经济的把握,根据对上下游行业运行态势与利益分配等因素的观察,考量行业增长周期,以确定对国民经济起主要驱动作用或作出重大贡献的行业/产业。从中优选代表性企业重点投资。
定量指标:
(下转1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