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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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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权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一2018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4名,代表股份4,005,431,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0.796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657,604,305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69,339,52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6,588,264,777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名,代表股份2,784,433,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6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47名,代表股份1,220,998,000股,占公司股份的18.532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王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或“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天鹅”)(下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美的集团为存续公司,美的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小天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小天鹅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已分别获得美的集团及小天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收到公司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依据有效的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书、相关凭证和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犹明阳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犹明阳

邮政编码:528311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或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邮箱地址:IR@midea.com

联系人:犹明阳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申报债权,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美的集团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