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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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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8年1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机构以实际为准)。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8年1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机构以实际为准)。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