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上接10版)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对本次发行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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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不存在延期支付银行本息等情况,生产经营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偿债能力较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由于公司负债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速动比率持续上升,主要由于2016年嘉善项目正式运营,收回垃圾处置费及电费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显著增长。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下滑,主要由于公司当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计提其他应付款项,流动负债规模大幅上升。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43%、42.97%、41.18%和43.11%,呈下降趋势。
2015年5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主要由于公司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正式运营产生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入,公司资产规模扩大。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6,663.09万元、51,282.41万元、71,045.94万元和77,537.23万元,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5.47倍、32.92倍、43.90倍和44.63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EBITDA利息倍数均呈逐年提升的态势,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016年度,公司EBITDA利息倍数较2015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由于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2016年利息费用支出大幅减少,并且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增加。
2017年度,公司EBITDA利息倍数较2016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由于公司盈利规模扩大。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对于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335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312号和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1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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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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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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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计算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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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一期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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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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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8、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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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如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保荐代表人:韩勇、丁旭东
项目协办人:张芸维
项目组成员:朱明强、刘海彬、董浩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 6880155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伟明环保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伟明环保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