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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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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61,617,665.39元(数据未经审计),其中金额较大(150万元及以上)的有: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设备更新专题)款,金额为4,460,100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市级技改补助工业创新专项资金,金额为3,000,000.00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省级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发展奖励金(炉窑节能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金额为4,950,000.00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税收奖励资金,金额为4,800,000.00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金额为6,000,000.00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深圳市对口帮扶河源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金额为5,516,993.81元。

3.公司全资孙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可返还部分房产税减免款,金额为3,058,246.75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高新企业第一年减免部分房产税款,金额为5,485,842.41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五线技改税收增量奖补资金,金额为8,366,000.00元;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产业突围工业十条奖励资金,金额为1,500,000.00元。

5.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予的产业突围工业十条奖励资金,金额为6,113,0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陆续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以上政府补助资金,第1项中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到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446.01万元属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其余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确认为当期收益。

此次披露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一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