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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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8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蒙科良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杨铁军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刘俊岐先生电话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玉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副总经理索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卫广律师、蒋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