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124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东方时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方时尚”)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署《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云南东方时尚将其所有的资产出售给永赢租赁后将该资产租回使用。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1亿元,租赁期限3年。公司就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云南东方时尚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向永赢租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125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包括3名独立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东方时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方时尚”)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署《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云南东方时尚将其所有的资产出售给永赢租赁后将该资产租回使用。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1亿元,租赁期限3年。公司就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云南东方时尚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向永赢租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12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方时尚”)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时尚”)为云南东方时尚租赁本金为1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 无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东方时尚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署《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云南东方时尚将其所有的资产出售给永赢租赁后将该资产租回使用。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1亿元,租赁期限3年,年利率4.7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云南东方时尚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向永赢租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东方时尚于2011年7月13日成立,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职教基地文苑路9号,法定代表人闫文辉,经营范围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大型客车A1:10辆,中型客车B1:2辆,大型货车B2:10辆,小型汽车C1:527辆,小型自动挡汽车C2:32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1辆);陪驾、汽车租赁;不动产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云南东方时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2,115万元,持股比例61.43%;昆明都市车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0,320万元,持股比例28.67%;云南和众聚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认缴出资2,600万元,持股比例7.22%;嵩明和众创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认缴出资965万元,持股比例2.68%。
(二)云南东方时尚其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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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永赢租赁)依据上述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本金为1亿元,年利率4.74%。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或其他根据主合同约定确需调整租金的情形,乙方(东方时尚)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甲方与债务人双方协议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加重乙方义务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仍为上述约定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云南东方时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董事会为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为云南东方时尚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2,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7%,占公司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9.3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