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上接38版)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进行员工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之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1.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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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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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完成的主要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等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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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原因
1、《年产10,000 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投资金额系用于主要设备的采购投入,目前进口设备已陆续采购到港并实施安装调试,预计2019年3月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该募投项目立项较早,而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项目涉及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即国内火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市场相对萎缩,非电领域及海外超低排放市场逐步兴起。为适应这一市场变化,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总投资额。此外,受原实施地的厂地空间限制,公司还相应调整了该项目的实施地和实施主体(具体详见公司2018 年4月28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目前项目仍处在土建施工阶段,预计2019年8月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公司现有空间有限,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前期投入主要系装饰改造工程投入。公司计划待《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产能整体搬迁(详见公司编号2018-014公告)至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厂区为本项目建设腾挪出空间后继续实施,预计2019年12月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研发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以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延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拟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0日
至2019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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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2.01-2.20)、3、4、5、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01-2.20)、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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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一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法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
会务联系人:沈燕女士
联系电话:0575-88556039
联系传真:0575-88556167
联系邮箱:securities@zj-tuna.com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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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