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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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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毛根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佩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章樱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每一当选人的得票数均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 王淳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委员杨德仁先生、胡伟民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松先生、委员俞竣华先生、张虹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俞竣华先生、委员刘晓松先生、周光大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德仁先生、委员林建华先生、刘晓松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光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胡伟民先生、毛根兴先生、张恒先生、宋赣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许剑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章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委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委任茹飞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人员简介:

周光大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周光大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光电专委会委员、IECTC82专家组专家等社会职务。

胡伟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82年至1997年任临安钢铁厂车间主任;1997年至1998年任杭州永丰塑料有限公司副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临安天目高分子材料厂主任;2003年至今先后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董事。胡伟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毛根兴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5年任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树脂项目部经理,2005年至2008年2月任江山江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先后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毛根兴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恒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物流总监、副总经理。张恒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赣军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宋赣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许剑琴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万马集团天屹通信线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许剑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章樱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在大连松下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任国际采购;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在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从事BPO流程管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茹飞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0月至今先后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内审部、投资管理部工作,茹飞先生现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7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安望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安望飞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