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059,849,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4日。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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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长江汉翼、星宇有限、林周星澜、林周星涌、林周星源、林周星涟合计持有的华星光电10.04%股权,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057号)的评估结果,由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403,40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3.10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华星光电85.71%股权。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托管工作;2017年12月25日,本次发行股份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长江汉翼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资产时间已超过12个月,因此长江汉翼持有的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本次股份共计授予34,676,444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514,972,063股增至13,549,648,507股。
本次发行产生的限售股份在上述股权变动完成前后的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2017年度发行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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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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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期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承诺,相关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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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
TCL集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