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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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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如果监管部门核准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则公司需在核准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十四)授权事宜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根据市场惯例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与重置方式、公司递延支付利息及其相关内容、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存续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决定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递延利息选择权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可由公司决定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财政部于2017年度陆续颁布及修订了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政府补助、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中关于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进行了核算和披露。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简称新报表格式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规定,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公告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财务数据引用自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2018年9月/末财务数据引用自公司截至2018年1-9月财务报表。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表已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通知以及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编制。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2016年、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718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174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080号)。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1、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3、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4、2018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季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季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初合同资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简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资产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2,762,977.10万元、15,122,883.08万元、18,692,367.37万元和21,164,793.10万元。

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2,359,905.99万元,增长18.49%。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3,569,484.29万元,增长23.60%。2018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2,472,425.73万元,增长13.23%。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不断增长,系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板块持续拓展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9,952,894.86万元、10,229,326.86万元、13,582,835.82万元和15,762,110.18万元。

2016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276,432.00万元,增幅为2.78%。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3,353,508.97万元,增幅为32.78%,主要是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2018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2,179,274.35万元,增幅为16.04%,主要是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4,952.15万元、-342,847.62万元、-82,388.82万元和-329,302.43万元。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847.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132,104.53万元,主要是当期收入增长,相应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388.8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加260,458.80万元,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业务销售回款增加,土地投入净流出减少。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30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9,503.15万元,主要是当期收入增长从而相应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同时公司收回保证金及拆入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7,179.38万元、-127,576.91万元、-916,009.65万元和-998,464.70万元。

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576.91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369,602.47万元,主要系公司合并北京中凯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海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收到BT项目回购本金以及收到的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增加所致。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6,009.65万元,较2016年同期减少788,432.74万元,主要系本期建筑、环保、房地产和水泥板块业务规模扩大,对巴通万高速、SK水电站、荆门竹皮河、合肥高新管廊等投资支出增加,使得本年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555,344.42万元所致。2018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8,46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5,129.72万元,主要系公司购建长期资产以及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进一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7,143.47万元、861,408.63万元、745,900.35万元和948,811.06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吸收投资以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1,408.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5,734.85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借款较上年减少所致。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5,90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508.28万元,降幅为13.41%,主要是本年度未新增发行债券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18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8,81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99.7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2.00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近年来,公司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新兴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使公司资金需求加大,加重了负债经营程度。2015年末至2017年末及2018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952,894.86万元、10,229,326.86万元、13,582,835.82万元和15,762,110.18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98%、67.64%、72.67%和74.47%。

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下降,其中,流动比率下降系公司规模增长,相应的融资需求增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增长较大所致,速动比率下降系房地产开发成本增长所致。2018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新增较多短期借款所致。2015年至2017年,EBIDTA利息保障倍数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无法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偿债能力较好。

(2)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875.73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1,943.26亿元。

5、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2015年至2017年及2018年1-9月,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1、0.72、0.63和0.3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5、9.66、7.89和4.72,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6、2.59、1.80和0.80。2017年,公司资产周转指标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各业务板块规模均有所扩张,房地产和建筑板块前期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但公司资产周转指标总体较稳定,且在行业内同规模企业中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6、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

3、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公司经营的环保、房地产、水泥生产销售、民用爆破业务、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业务,都与建筑业务高度相关,既增加了公司收入,又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单一经营工程建筑业务的风险,使公司业务结构保持了较高的稳定性、灵活性与成长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呈稳定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在过去几年间,公司通过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产业规划和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企业向新兴业务、高端业务、国际业务和投资业务转型,企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分布式能源等一大批新兴业务蓬勃发展,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建筑板块在产能过剩、市场萎缩的形势下,大力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公司在“走出去”中国企业中带头领跑,投标签约和营业收入均位居前列,支持了公司建筑板块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7、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复杂形势,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发展思路,不断巩固转型成果,加快升级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兼顾发展速度。公司也将加强与优秀的同行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合作,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公司将继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抢抓“中国制造2025”的历史机遇,在保持建筑业务优势的同时,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高端装备、绿色建筑等产业细分领域力争行业领先,努力发展成为产业链完善、资源整合力强、投融资功能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四、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0.00万元,占三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59%,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7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投资建设巴基斯坦阿扎德帕坦水电站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15.40亿美元(最终金额以有权部门备案为准),预计资本金比例为25%,银行贷款比例为75%。资本金总额为3.85亿美元,海投公司通过PU公司持股60%,出资2.31亿美元,国际公司通过PU公司持股20%,出资0.77亿美元,债务融资总额11.55亿美元,拟由中资银行组成银团提供融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6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环球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海投公司和国际公司共同收购环球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U公司)100%股权,以获得阿扎德帕坦水电项目开发权,其中海投公司持股比例为75%、国际公司持股比例为25%。

海投公司和国际公司已于2017年1月完成了PU公司的100%股权收购,间接持有了阿扎德帕坦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80%股权,获得了阿扎德帕坦项目的投资开发权。

目前,项目投资论证工作已完成。此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程序报国家部委审批。

(二)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股东为PU公司、大陆石油有限公司和泛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15.86%和4.14%。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帕坦项目位于巴基斯坦克什米尔地区和旁遮普省交界的杰鲁姆河干流上,距离伊斯兰堡约90公里,为杰鲁姆河中下游第四级水电站,项目为径流式水电站,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地下厂房,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00.7MW,年发电量为32.33亿度。帕坦项目以BOOT模式开发建设,建设工期为69个月,运营期30年。

项目总投资为15.40亿美元(最终金额以有权部门备案为准),预计资本金比例为25%,银行贷款比例为75%。资本金总额为3.85亿美元,海投公司通过PU公司持股60%,出资2.31亿美元,国际公司通过PU公司持股20%,出资0.77亿美元,债务融资总额11.55亿美元,拟由中资银行组成银团提供融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公司主业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投资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五、风险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政治及安全风险

通过投保海外投资险,以防范政府征收、汇兑限制、战争以及电费支付政府违约等风险。

2.项目地质风险

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地质勘探工作,已基本查明项目的地质条件,经评估满足设计要求。

3. 征地延误风险

提前做好项目征地工作策划,确定征地范围,在项目融资关闭前基本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征地工作。

4.工期延误风险

通过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策划和实施规划,提前做好资源配置;认真制定项目总进度计划,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合理选择对建设工期最有利的融资关闭时点等措施,保障项目按期完工。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7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公司与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建设,其中,黄石市交投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51%,公司作为成员方持股49%,双方按股权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投资金额: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25.57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投资总额的20%,约为25.11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建设,其中,黄石市交投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51%,公司作为成员方持股49%,双方按股权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二)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黄石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2017年底,黄石交投资产总额104.83亿元,所有者权益56.93亿元,资产负债率45.69%。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交通市政工程施工和维护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一东南走向,起于大冶市东风农场南练山以东鄂州、黄石市界附近,与在建的武汉至鄂州段对接,上跨大广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至省界河山塘附近,东南边与拟建的江西武宁至湖北阳新(赣鄂界)高速公路对接。线路全长约91.17km,全线设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2座、特大桥5.5座、8个互通等,全线桥隧比40.41%。项目采用“股权合作+BOT+施工总承包”合作模式,估算总投资125.57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资本金25.11亿元,黄石市交投出资约12.80亿元,公司出资约12.31亿元,其余建设资金100.46亿元,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本项目收费权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建设期内可获得承包施工合同,建成运营后可获得长期稳定投资收益。

五、风险分析

1.融资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股东协调推荐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确保项目贷款的落实和按期拨付。

2.征地拆迁风险

应对措施:征地拆迁工作由政府负责,费用按批复概算数由政府包干使用;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征地拆迁进度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3.投资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作,优化设计及施工方案;建立科学、专业的施工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4.工程地质风险

应对措施:对于不良地质地段,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对桥梁和隧道的施工方案进行科学论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确保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7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等相关政策,公司所属17家子公司正式实施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一、分离移交基本情况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共涉及公司所属17家子公司职工家属区,分别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和荆门市,其中:宜昌基地职工住户52,385户,荆门基地职工住户1,654户。

二、分离移交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账面原值12,665.85万元,账面净值11,033.89万元,其中:供水资产账面原值11,321.73万元,账面净值10,609.09万元;供电资产账面原值1,066.30万元,账面净值345.01万元;供气资产账面原值185.26万元,账面净值72.80万元;物业资产账面原值92.56万元,账面净值7万元。

三、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资金

按国家政策规定,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部分的之外,公司应支付37,757.31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公司共需无偿划转资产账面净值11,033.89万元、支付维修改造资金37,757.31万元,共计48,791.20万元。根据移交资产和资金的性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公司将依次核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

2.本次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从长远看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五、其他事项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2.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本事项账务处理还需要报上级单位备案,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处理结果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测算费用与实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资产交接、资金支付时点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8-07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4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4日

至2019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