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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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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1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蛟龙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的79,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份2,828,647,251股的2.79%。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

截止本公告日,蛟龙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3,961,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蛟龙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合计484,47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3.5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3%。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895,910,5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03%,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82,475,000股,累计质押占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30.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9%。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2018-1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张小娟、万霖、潘水苗、袁耀辉、陈国钢、贺伟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王炎明、李显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局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3、4、5、6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1、2、3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俞爱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1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浙江菜鸟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通知,蛟龙集团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圆通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6.50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蛟龙集团以14亿元人民币优先配售圆通转债1,40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8.36%。

二、本次转让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万霖

3.股东: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

5.主要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截止本公告日,浙江菜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霖为公司董事,公司与浙江菜鸟及其关联企业已在快递物流服务、第三方末端物流服务及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现代物流中心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28日,蛟龙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转让其所持有的圆通转债合计52.675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4%。本次转让前,蛟龙集团持有圆通转债1,347.325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6.91%。

2018年12月28日,蛟龙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所持有的200万张圆通转债转让给浙江菜鸟,本次转让占发行总量的5.48%。本次转让后,蛟龙集团累计转让圆通转债252.6750万张,占发行总量的6.92%,蛟龙集团仍持有圆通转债1,147.3250万张,占发行总量的31.43%。

本次转让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