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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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梁斌、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于2018年12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新增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主营业务为粘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具备34万吨/年粘胶纤维的生产能力,主要为公司及周边粘胶纱生产企业提供原料。现阿拉尔富丽达为提高粘胶纤维的疆内转化能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同时发挥氯碱-粘胶纤维-粘胶纱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盈利能力,阿拉尔富丽达拟与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丰”)实现紧密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拟以自有资金向新聚丰增资9,3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新聚丰38.3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授权并同意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增资扩股的全部法律手续。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住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园区北扩区(新越路以西、高新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

经营范围:纱线、布料,生产、加工、销售;化纤原料销售

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8月31日,总资产35,257.88万元,负债总额21,019.76万元,所有者权益14,238.12万元,2018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3,843.12万元,净利润-1,202.39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标的公司股东方基本情况

(一)王晓华:身份证号码33022219590413****

(二)马国良:身份证号码33022219511227****

(三)杭州萧山如意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如意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住所:萧山区瓜沥镇运西村

法定代表人:朱如水

经营范围:线、化纤布,电脑绣花、坯布整理;经销,化纤原料

杭州萧山如意线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五、增资扩股方案

(一)审计、评估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65020032号),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聚丰资产总额35,257.88万元,负债总额21,019.76万元,净资产14,238.12万元,2018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3,843.12万元,净利润-1,202.39万元。

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华盛评报字[2018]第1265号),截止2018年8月31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账面价值35,257.88万元,评估值33,599.91万元,评估减值1,657.9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21,019.75万元,评估值16,904.83万元,评估减值4,114.92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4,238.13万元,评估值16,695.08万元,增值额2,456.95万元,增值率17.26%。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15,082.48万元,较其账面值14,238.13万元,评估增值844.35万元,增值率5.93%。

本次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确定新聚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082.48万元,折合每一元注册资本为1.006元。

(二)增资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同意,最终增资方案为:增资价格按1:1确定,即每1元增资折合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阿拉尔富丽达本次以现金9,300万元增资新聚丰,折合新聚丰注册资本9,3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新聚丰38.3%的股权。

增资完成后新聚丰股权结构如下: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提高阿拉尔富丽达生产粘胶纤维的疆内就地转化的能力

阿拉尔富丽达20万吨纤维素纤维项目已投产,具备年产34万吨粘胶纤维的生产能力,且生产的粘胶纤维质量较好。新聚丰目前具备年产17.5万锭粘胶纱能力,每年可消化阿拉尔富丽达2.5吨的粘胶纤维。新聚丰计划进一步加大粘胶纱的生产能力,届时将进一步扩大对阿拉尔富丽达粘胶纤维的供应需求,提高公司粘胶纤维产品的就地转化能力。

(二)通过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强化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构建粘胶纤维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新聚丰毗邻阿拉尔富丽达,运输距离较短,使阿拉尔富丽达粘胶纤维实现就地销售,节约了生产成本及产品销售、运输费用,增强阿拉尔富丽达的综合盈利能力,构建粘胶纤维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阿拉尔富丽达二期粘胶纤维质量适合高端纱线,通过与新聚丰的股权合作,可以把新聚丰作为纺高端纱线的试点企业,有效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实现对纱线产品的统一管理,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审计报告;

3、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新疆

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为丰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纺织原料品类,延伸公司纺织产业链,有效发展混纺产业,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石化”)共同签署了《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中泰石化增资,持有中泰石化30%股权。

2018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泰集团、中泰石化签署了《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降低中泰石化项目融资成本需要和清理中泰石化与中泰集团之间的往来需要,中泰集团先以债转股的方式对中泰石化实施增资扩股,此次增资扩股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由2018年6月30日调整为2018年11月30日。截止公告日,中泰集团已完成对中泰石化的债转股。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此次向中泰石化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在关联董事王洪欣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王培荣先生、梁斌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暨关联投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163,251.70万元,负债总额6,786,467.07万元,净资产2,376,784.6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15,690.52元,净利润183,490.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8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苏中大道87号

法定代表人:唐湘零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化工产品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生产、销售;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中泰石化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中泰石化在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PTA项目(以下简称“PTA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5月正式动工,计划于2019年10月底建成投产,项目计划总投资465,268万元。

截止2018年11月30日,中泰石化资产总额211,993.22万元,负债总额141,986.21万元,净资产70,007.01万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2018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机构对中泰石化资产进行审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确定增资价格。

五、增资扩股方案

(一)审计、评估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480080号),截止2018年11月30日,中泰石化资产总额211,993.21万元,负债总额141,986.21万元,净资产70,007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截止2018年11月30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值211,993.22万元,评估值206,681.11万元,评估增值-5,312.11万元,增值率-2.51%;负债账面值141,986.21万元,评估值141,986.21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70,007.01万元,评估值64,694.90 万元,评估增值-5,312.11万元,增值率-7.59%。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折合每一元注册资本为0.923元。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中泰石化在评估基准日2018 年11月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70,007.01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91,265.34万元,评估增值21,258.33万元,增值率30.37 %。收益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折合每一元注册资本为1.303元。

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二)增资方案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综合考虑中泰石化PTA未来行业发展情况,经各方协商同意,以1:1支付对价对中泰石化进行增资,即以每1元增资折为每1元注册资本。

中泰化学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向中泰石化增资,持有中泰石化30%股权,增资完成后中泰石化股权结构如下:

六、增资扩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泰石化PTA项目生产工艺和技术先进、成熟度高、装置能耗低、投资成本低、排放污染少,大幅提升石化产品附加值,上承PX和油气产业,下接聚酯、涤纶短纤和长丝产业等产业。PTA项目充分利用新疆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为聚酯产业提供原料,可以延伸中泰化学纺织产业链,并有效发展混纺产业,填补新疆化纤产业空白。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PTA项目生产工艺和技术先进、成熟度高、装置能耗低、投资成本低、排放污染少,大幅提升石化产品附加值,上承PX和油气产业,下接聚酯、涤纶短纤和长丝产业等产业。PTA项目充分利用新疆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为聚酯产业提供原料,可以延伸中泰化学纺织产业链,并有效发展混纺产业,填补新疆化纤产业空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4、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30日审计报告;

5、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30日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预计2018年发生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梁斌女士、王培荣先生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8年11月,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至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故确认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2018年新增关联交易金额80,000万元。

2、与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8年11月,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至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故确认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2018年新增关联交易金额100万元。

3、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以上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163,251.70万元,负债总额6,786,467.07万元,净资产2,376,784.6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15,690.52元,净利润183,490.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19,23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良甫,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后峡,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1,226.52万元,负债总额87,867.91万元,净资产103,358.6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740.91万元,净利润51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6日,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2018年9月30日,泰昌实业资产总额82,678.28万元,负债总额46,010.88万元,净资产36,667.4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497.04万元,净利润1,463.32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雷霞,法定住所为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昆仑路49号,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为农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种植、农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农产品初加工;畜禽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产品初加工;水产品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服务业及相关产品收购、初加工等。

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834.13万元,负债总额14,548.08万元,净资产5,286.0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817.32万元,净利润1,729.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江玲,法定住所为新疆伊犁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等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

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租赁公司”)为中泰集团的下属公司,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泰租赁公司51%股权,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ZHONGTA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SG) PTE.LTD.持有中泰租赁公司49%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56,701.92万元,负债总额516,731.98万元,净资产139,969.9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705.29万元,净利润11,803.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江玲,法定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主营业务为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账担保,开展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为中泰集团的下属公司,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保理公司51%股权,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ZHONGTA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SG) PTE.LTD.持有保理公司49%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425.58万元,负债总额73.96万元,净资产21,351.62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0.52万元,净利润348.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8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49%的股份,为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环鹏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良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3、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4、2018年11月公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至中泰高铁公司,故确认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娇女士担任泰昌实业的自然人股东及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预计2018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均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方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6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提高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电费财政补贴暂行管理办法》、《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培训促进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及《关于拨付2018年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支出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金富”)、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震纶”)于近日收到上述补贴资金共计17,120.32万元,具体如下:

(一)新疆富丽达收到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吸纳新疆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资金45.30万元,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10.40万元,安置和田、喀什富余劳动力社保补贴资金42.57万元,纺织服装产业清算资金3,597.69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补贴资金30.00万元,共计3,725.96万元。

(二)巴州金富收到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运费补贴资金5,107.47万元,吸纳新疆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资金29.76万元,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7.2万元,安置和田、喀什富余劳动力社保补贴资金66.60万元,预付2018年第四季度运费补贴资金2,157.94万元,共计7,368.97万元。

(三)富丽震纶收到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运费补贴资金1,943.37万元,吸纳新疆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资金24.30万元,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39.63万元,安置和田、喀什富余劳动力社保补贴资金11.00万元,预付2018年第四季度运费补贴资金3,894.59万元,食堂补贴资金22.70万元,共计5,935.59万元。

(四)阿拉尔富丽达收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接收退役军人就业补贴资金13.73万元,失业稳岗补贴资金16.05万元,大中专生见习补助资金60.02万元,共计89.8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新疆富丽达30万元用于粘胶短纤生产反渗透拖延节水项目建设,计入递延收益,按照项目建设年限进行摊销。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收到的上述专项补贴资金中的16,701.06万元前期已经计提,本期收到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其余补贴资金389.26万元计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7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因股权转让价款涉及外汇支付,需要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中泰化学的利益不受到损失,约定交易对手方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与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61,060.68万元。中泰化学已收到保证金40,000万元,详细内容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剩余履约保证金21,060.68万元,至此,公司已收到与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61,060.68万元。

公司仍将及时持续披露关于类金融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