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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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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2777号《关于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你公司提交《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4,203,1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99%)转让给西藏德锦。转让完成后,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你公司及股权转让双方核实并披露以下问题。

一、我部关注到,2018年12月7日ST宏盛公告披露,西藏德恒通过协议收购取得了ST宏盛的控制权。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股份转让意向受让方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并说明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请进一步说明相关方在短时间内连续收购多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并说明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安排是否已形成具体规划。

二、根据公司公告,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款为人民币899,995,915.70元,每股价格约为20.36元/股,较二级市场股价9.73元/股存在大幅溢价。请相关方详细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大幅溢价的合理性,并充分提示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请公司及相关各方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筹划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并梳理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请公司向我部提供涉及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供我部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请公司及本次转让双方高度重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充分揭示面临的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并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市场预期。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1月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根据上述《问询函》的内容,公司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