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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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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高管所持资管计划到期后接受要约完成转让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高管所持资管计划到期后接受要约完成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的通知: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接受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股份共计10,041,300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情况概述

2017年9月-1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通过“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共计6,694,200股。具体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增持公告。

2018年5月2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6月1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85,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86,542,699股。因此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6,694,200股变更为10,041,300股。

二、股份转让情况

1、股份来源:张邦辉先生、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明细如下:

2、转让方式:通过接受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3、转让数量及比例:本次转让股份共计10,0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

4、转让价格:转让均价6元/股;

5、转让时间:2018年12月27日;

6、转让后所持股份情况:本次转让后,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6,953,9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转让的股份属于从二级市场通过资管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张邦辉先生、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自认购上述资管计划后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综上,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