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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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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通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钱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决定委派曾丽萍女士接替钱伟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飞先生、曾丽萍女士(简历附后),持续督导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曾丽萍女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济南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曾先后主持和参与了金雷风电(300443.SZ)、豪迈科技(002595.SZ)、软控股份(002073.SZ)、青岛金王(002094.SZ)、赞宇科技(002637.SZ)、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辅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创业板上市申报的工作;主持和参与了浪莎股份(600137.SH)、南山铝业(600219.SH)、晨鑫科技(002447.SZ)、晨鸣纸业(000488.SZ)、金雷风电(300443.SZ)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具有扎实的财务功底和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实践经验。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85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1月2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双药”)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1,2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7.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为满足吉林双药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吉林双药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2年,即该笔借款将于2020年1月2日到期,财务资助规模、年利率等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适用原《借款协议》 的有关规定。

● 本次交易不够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2日,为促进公司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吉林双药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公司与吉林双药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确定为7.2%/年,借款利息按季度支付。

为了满足吉林双药持续正常生产经营,经双方同意,于近日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2018年1月2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为2年,即该笔借款将于2020年1月2日到期,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适用原《借款协议》 的有关规定。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同意继续向吉林双药提供1,200万的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够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双辽市辽东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孔令冉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胶剂制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医药包装、医药研究;许可证范围内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吉林双药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总资产为8646.73万元,净资产为5407.99万元;2018年1-11月的营业收入为4914.62万元,净利润为240.15万元。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万元

2、期限:一年

3、利率:年利率7.2%

4、用途:原材料、包装物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周转的资金需求

5、借款清偿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四、借款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吉林双药就原《借款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经双方同意,将双方于2018年01月02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为2年,即该笔借款将于2020年01月02日到期。

2、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适用原《借款协议》的有关约定。

3、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原《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吉林双药49%的股权,为吉林双药第一大股东,并向吉林双药委派了董事、监事及财务人员,能够对吉林双药的经营风险及本次借款风险进行监控。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吉林双药原材料、包装物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周转,借款利息按年利率7.2%收取,到期还本,按季付息,借款条件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