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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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人代表:弭洪军
客服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黄鹏
网址:www.cmiwm.com
(1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人代表: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11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人代表: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联系人:吴鹏
网址:www.zhixin-inv.com
(11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华星路96号互联网金融大厦19楼
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楼
法人代表:冷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联系人:孙琦
网址:挖财宝APP
3、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吕红
经办律师:吕红、李永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从受益于国家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的行业中,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性及基本面的股票进行积极投资,同时辅以适度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 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政策受益作为投资主线,资产配置将利用多因素分析,着重考虑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将着重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主要考虑因素,深入挖掘受益于国家政策的上市公司的价值。
1、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以多因素分析为基础,形成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多因素分析主要评估以下几个因素:经济周期和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经济的景气周期研究等;政策影响因素,包括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对不同资产类别的影响分析等;市场估值,包括市场的相对定价水平、估值水平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政策受益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挖掘的主要线索。具体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构建具体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挖掘政策受益行业;然后是在政策受益行业分析基础之上进行行业分析与配置;最后自下而上在行业内部精选个股。
(1)挖掘政策受益行业
国家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证券法规等,经济政策的制定或者改变必然对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前景造成影响,受益于利好政策的行业将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本基金的将通过对国家政策的深入分析,挖掘政策受益行业及与政策受益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具体流程如下:
发现政策受益行业:本基金通过持续关注政府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振兴计划等政府产业政策导向,对整体投资环境形成全面且深入的理解,同时通过自上而下的分析,深入分析相关政策对行业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初步筛选可能受益于当前政策的行业。
政策影响力分析:由于不同政策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时间、影响程度存在很大的不同,本基金在初步筛选以后将着重进行政策对行业影响的有效性、持续性等分析,进一步筛选政策受益行业及与政策受益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
受益行业可投资性分析:发现受益行业后,本基金将对受益行业进行可投资性分析。具体包括受益行业长期投资价值分析、关联股票分析、市场对受益行业的认同分析等。
动态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相关政策的趋势性和结构性变化,以及受益行业本身估值、成长性的变化,对备选行业动态更新,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调整。
(2)行业配置
在挖掘出受益行业之后,将具体分析行业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对影响行业发展的外部因素及内部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外部因素将重点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社会变化、科技进步等,内部因素包括行业基本面分析、行业所处生命周期及景气程度、行业内外竞争格局、行业盈利前景及成长空间分析等,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国家以五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划受益产业,本基金行业配置也将继续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以国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为导向,抓住中国经济腾飞带来的投资机遇。
(3)个股精选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在备选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兼顾个股的成长性和估值水平。
定量分析将着重对公司进行财务分析,价值指标分析及成长性指标分析。财务指标包括每股收益率(EPS)、净资产收益率(ROE)等指标;价值指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指标;成长性指标包括每股收益增长率、净利润预测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等。对于这些指标,除了静态分析以外,本管理人还将根据对公司的深入研究及盈利预测,进行动态分析。定性分析将结合本基金研究团队的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公司商业模式、公司治理、管理层素质、产品竞争力、企业创新能力等。通过以上分析,挖掘品质优良并具有持续成长性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将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综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通过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适当参与。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投资部门负责人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授权范围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部门负责人授权下,根据部门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风险管理部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MSCI 中国A股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指数,由全球著名的指数供应商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MSCI)提供,MSCI中国A股指数是MSCI全球可投资市场指数(GIMI)系列的组成部分,采用与MSCI全球指数一致的编制方法。选择该指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理由:MSCI 有完善的国际通用的行业分类体系以及行业指数体系;MSCI已经形成系列的中国指数;MSCI中国A股指数具有国际性,更方便海外投资者理解基金的业绩;MSCI中国A股指数有很好的行业代表性。
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该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自2003年1月2日起对外发布,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代码为000012。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2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末”)。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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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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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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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并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者空头套期保值。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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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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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1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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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任志强先生、奚万荣先生、陶网雄先生、施敏佳先生的简历。
2.增加了胡正万先生的简历。
3.删除了陈虹女士、章明女士的简历。
二、“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和“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五、“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