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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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0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 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现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并质押子公司长园深瑞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增加1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将公司所持的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银行,期限为两年。本次增加的授信额度可用于控股子公司。取得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在此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由于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和鹰全资子公司江苏和鹰进行资产抵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420.57万元的土地和账面价值为1,358.18万元的厂房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由于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锂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因委托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原料并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外支付的合作业务产生的最高3,000万元的债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公司及中锂新材为中锂新材之全资子公司中锂科技向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由于被担保对象中锂新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为中锂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中锂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于远期结汇保证金,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成斌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张琛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李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2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

至2019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传真登记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 6 栋 5 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萍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宋萍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宋萍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取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宋萍萍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及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凤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李凤,女,33岁,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4月入职长园集团,历任证券部法律专员、经理助理、经理职务,现任证券部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李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真号码:0755-26719476

电子邮件:lifeng @cyg.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港6栋5楼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成斌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张琛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聘任徐成斌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张琛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徐成斌,男,46 岁,中国籍,硕士。自 1996 年起历任长园深瑞研发工程师、研发项目经理、市场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长园深瑞总经理兼长园电力董事长、长园集团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长园集团副总裁。

张琛星,男,34岁,中国籍,本科。2006年-2011年,历任珠海伟创力集团测试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主管。自 2011 年起历任长园运泰利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董事长特别助理、业务总经理,现任长园运泰利首席执行官。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其他各类专项审计;收购兼并及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财务尽职调查、资本验证、盈利预测审核、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税务服务、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1981年成立,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全国各地设有16家分所,目前事务所有注册会计师人数362名,从业人数1053人,已为数百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金融企业提供常年审计及咨询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可满足公司审计需求,故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1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4,400万元(指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于远期结汇保证金,期限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三)注册资本:34,61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五)经营范围:五金、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塑胶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建材、包装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七)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珠海运泰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实际发展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运泰利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会密切关注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为满足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39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0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1,995.18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86%。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4,400万元(指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0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锂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

中锂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4,400万元(指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锂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因委托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原料并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外支付的合作业务产生的最高3,000万元的债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公司及中锂新材为中锂新材之全资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科技”)向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由于被担保对象中锂新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锂新材

1、注册地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七星庵村3组桃林路以北

2、注册资本:26,335万元

3、法定代表人:项效毅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透膜的生产与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6、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中锂新材90%股权,莘县湘融德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股东是中锂新材管理团队)持有中锂新材10%股权。

(二)中锂科技

1、注册地点: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东路188号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项效毅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塑料透气膜、非织造布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塑料制品研发、咨询;涂层材料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6、股东情况

中锂新材持有中锂科技100%股权,中锂科技是中锂新材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中锂新材与中锂科技自身融资能力有限,为了满足中锂新材及中锂科技日常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会密切关注中锂新材与中锂科技经营状况。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会密切关注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为满足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39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0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1,995.18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86%。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4,400万元(指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20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 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为2人,监事陈曦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朱玉梅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陈曦女士已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陈曦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李伟群先生(简历附后)作为新任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李伟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监事会同意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李伟群,男,本科学历,1984年出生,江西南昌人。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法学专业,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担任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担任江西阳明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担任华章汉辰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正邦集团法务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伟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