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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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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2018-07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郑海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迪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拟与全资子公司新航科技原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马雷、叶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7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抵账方式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议案

基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以应收账款抵账方式支付部分收购新航科技产生的并购款,主要内容如下:

1、新航科技将对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债权54,155,422.90元以54,155,422.9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航科技原股东郑文军、温连堂、陈子杰、范龙生,用于抵减奥瑞德有限结欠郑文军、温连堂、陈子杰、范龙生的股权转让款54,155,422.90元;

2、新航科技全资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债权4,000,000.00元以4,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航科技原股东郑文军、温连堂、陈子杰、范龙生,用于抵减奥瑞德有限结欠郑文军、温连堂、陈子杰、范龙生的股权转让款4,0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贷款1亿元人民币;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贷款0.13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担保。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鼎映先生前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增补独立董事陶宏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波女士、杨鑫宏先生和陶宏先生,其中张波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78)。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7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张晓彤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张晓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晓彤,女,中国国籍,汉族,哈尔滨学院毕业。1969年11月出生。曾先后就职于黑龙江省商业厅、科苑宾馆、天问传媒、珍喜酒店管理公司、亿都大酒店。历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张晓彤女士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7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公司”)本次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公司及七台河公司本次为秋冠光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0.1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2亿元(不含本次),为秋冠光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3亿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累计31,276.39万元。

一、本次贷款担保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亿元;奥瑞德有限全资子公司秋冠光电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0.13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奥瑞德有限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拾壹亿柒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圆整

法定代表人:左洪波

注册地址: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光纤连接器接头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造、租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材、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玻璃热弯、成型及光学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光电薄膜、量子点薄膜、功能性镀膜、类金刚石镀膜产品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LED灯及光膜组、QLED模组、OLED模组、显示屏、显示器件、模组及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工艺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衬底材料、光电功能材料及相关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工晶体及新材料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光电技术开发;蓝宝石材料集成封装芯片、高导热透明支架、照明芯片、LED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LED 封装材料的销售;新材料领域技术、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贷款的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人民币;奥瑞德有限全资子公司秋冠光电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0.13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13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对该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七台河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四、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9,490.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5%,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31,276.39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奥瑞德有限2017年度及2018年9月财务报表。

4、秋冠光电2017年度及2018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2018-07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3日

至2019年1月14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1月13日15:00至2019年1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15:00至2019年1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431

电话:(0451)5107662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