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8-5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8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玉泉20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玉泉204号信托”)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盛波光电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低风险产品,有效期限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6-68号)。公司已于2017年1月14日、2月21日、6月3日和2018年1月4日、1月12日、12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04号、2017-07号、2017-26号、2018-01号、2018-04号、2018-56号)。
二、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1月12日,盛波光电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签订了《万向信托-【玉泉20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WX-SD-【201702001】-101)及《万向信托-【玉泉20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编号:WX-SD-【201702001】-101-01),并于2017年1月13日向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交付信托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年化收益率为6.0%,详见公司2017年1月14日《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04号)。
2018年1月11日,盛波光电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签订了《万向信托-【玉泉20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编号:WX-SD-【201702001】-101-02),将信托合同展期至2018年12月28日,出资额仍为人民币40,000万元,2018年1月13日(含该日)之后预期年化收益率变更为7.5%,详见公司2018年1月12日《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18-04号)。
2018年12月28日,玉泉204号信托到期赎回40,000万元,实际取得收益5,239.96万元。玉泉204号信托收益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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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止本公告日,盛波光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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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