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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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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8-16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红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彭雪峰先生、吴溪先生、梁亮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总会计师梅君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暨产能转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暨产能转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2,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2,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2,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2,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贺怀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2选举崔红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3选举张松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5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4选举薄光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5选举马文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6选举司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吴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4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2选举梁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39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3选举瞿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39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7.01选举陈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02选举钱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8,331,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晓鸣、田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6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魏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魏国阳先生将与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魏国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魏国阳先生简历:

魏国阳,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焙烧高级技师。200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6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崔红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崔红松先生提名,聘任张松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任杨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松江先生提名,聘任马文超先生、司兴华先生、张风光先生、宋志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刘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张风光先生、宋志彬先生、郎刘毅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任丁彩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崔红松

委 员:张松江 司兴华 瞿霞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吴溪

委 员:张松江 梁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瞿霞

委 员:崔红松 吴溪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梁亮

委 员:崔红松 吴溪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杨萍,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9年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2月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张风光,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1987年在公司财务科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公司投资部经理,2007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9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3、宋志彬,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2年9月至2014年3月,在豫联集团项目开发部工作,历任副经理、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生产计划部副经理、经理、生产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豫联集团总经理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

4、郎刘毅,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至2015年2月历任公司财务会计、主任会计师;2015年2月至今任副总会计师。

5、丁彩霞,女,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5月参加工作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证券部主管、2011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6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陈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海涛,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6月在巩义市电厂参加工作,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郑州工学院电力工程专业脱产学习;1996年7月至 2001年12月在公司供水车间、设计室工作;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12年5月至今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钱宇,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电力分公司生技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高精铝分公司生产总监、公司生产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孚电力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