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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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公告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00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创”)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地方政府补助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该项政府补助为货币资金形式。本次政府补助资金是根据渝两江财预【2018】421号,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拨付产业扶持资金(研发补助)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此笔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到账。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8)312号、洪府厅抄字(2018)649号文件,当地政府同意对公司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光学)项目的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期限三年,其中2018年度预计共计2,952.6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和联益光学已于2018年12月29日前收到1576.3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重庆联创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6,000万元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用于“新一代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研发投入;联益光学本次获得政府2,952.6万元人民币光学产业化项目贴息扶持资金为对公司2018年度光学产业化项目借款的利息补贴,上述政府补贴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会增加2018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8,952.6.万。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00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饶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饶威先生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9年1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饶威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饶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饶威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对本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以自有资金合计40万元至80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间:计划自2019年1月3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饶威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实施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在以下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00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及2018年9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9月15日、9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25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7,999,782.05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