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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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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源控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6,066,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933,96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5.9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9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470.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王 磊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源控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源控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6,066,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933,96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号《验证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2,731.2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起至2018年12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172.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8】3-408号《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2.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资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源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置换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华源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保荐代表人:

王 磊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决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1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相关事宜,公司其它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慎的研究,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曹生麟

章 军

周中胜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1日(周五)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同意为通过。议案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9年1月14日(周一)上午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华源控股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月1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36

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

联系电话:0512-63857748

联系传真:0512-638521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9年1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三: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6,066,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933,96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5.9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9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470.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5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6,066,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933,96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号《验证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2,731.2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起至2018年12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172.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8】3-408号《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2.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资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认为:华源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置换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华源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3-408号”《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东方国发”)的告知函,获悉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将调整减持承诺。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2014年3月12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票,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前述两年期的首六个月内,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前述两年期的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 80%。”

二、股东调整承诺及其原因

苏州国发融富及吴江东方国发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届满,至2018年12月31日满两年。

由于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合计持股比重较高(截至本公告日,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54.0164万股、644.7464万股,合计持有公司1,298.76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4%。),未能实现首发时做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承诺。因此,其将调整减持承诺如下:

自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华源控股股票,在每年度首笔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减持计划予以公告。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华源控股股价情况等自行决定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价格。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承诺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18年12月29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月2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总数5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5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2人,分别为:潘凯先生、沈美文女士。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

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承诺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资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18年12月29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月2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8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人,分别为:王卫红先生、章军先生、周中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

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由于持股比重较高,未能实现首发时做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承诺,因此其将调整减持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自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起至2018年12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172.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8】3-408号《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2.1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可转债项目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可转债项目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决定》等相关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拟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