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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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莞银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莞银行为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全国)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银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海银行为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联系电话:021-6847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人民币份额增加浦发

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1月3日起增加浦发银行为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A类人民币份额代码:006327,C类人民币份额代码:00632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高天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1月2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中信证券(代码:60003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

及转型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发布的《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保本一号”)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将转型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华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日为2019年2月19日。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保本一号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将不再设置到期操作期间,而是自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2月18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如开放转换转出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下同)基金份额。

由保本一号转型而成的丰华基金不含任何保本保障机制,无意持有丰华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现将保本一号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丰华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提示如下:

一、保本一号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

1、保本一号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9年1月14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2019年1月14日起赎回或转换转出保本一号基金份额,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相关条款。

2、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2月18日,保本一号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在选择期内,保本一号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所持有的保本一号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补差费用;选择期结束后,保本一号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保本一号基金份额,将转为丰华基金A类份额,投资者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认购/申购费用。原保本一号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丰华基金的,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丰华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从其原取得保本一号基金份额之日起连续计算。原保本一号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持有保本一号基金份额转换为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选择期内,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之外,基金管理人将使保本一号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

4、选择期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二、保本相关条款

1、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未作出选择,持有的保本一号基金份额在选择期结束后转为丰华基金A类份额的,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保本一号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9年1月14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支付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含该日)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本一号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3、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且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保本一号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通知担保人,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7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金额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信息)。担保人将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金额一次性足额划入本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担保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未主动履行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直接就差额部分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将代偿金额全额划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代偿款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代偿款分配的具体规定和支付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根据《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9年2月19日起生效。

(二)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日为2019年2月19日。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保本一号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将不再设置到期操作期间,而是设定自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2月18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保本一号基金份额将转为丰华基金A类份额。自2019年2月19日起,基金名称将由“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四、基金份额折算

2019年2月18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基金份额折算,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份额发生相应的调增或调减。如果发生相应的份额调增,调增所得的份额持有期限,与原份额保持一致。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9年2月19日起,《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丰华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丰华基金C类份额开放申购首日,按照当日丰华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申购份额。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丰华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丰华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17:00点止。2019年1月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090149360.23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1.93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636042484.88份基金份额同意,62813292.64份基金份额反对,391293582.71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78.274%,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意按照《〈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本基金的转型方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有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内容进行修订,并根据《〈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此外,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将不再设置到期操作期间,而是开放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根据《关于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9年2月19日起生效。

(二)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日为2019年2月19日。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将不再设置到期操作期间,而是自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2月18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如开放转换转出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下同)基金份额。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转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自2019年2月19日起,基金名称将由“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