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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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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2019-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编号:临2019-00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3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与重庆东毅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元企业”)通过联合竞拍方式参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2/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原地产与重庆东励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励毅企业”)通过联合竞拍方式成功竞得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1-1/05号、C10-1-2/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项目简介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2/04号宗地出让面积26,542平方米,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66,355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商业40年,地块成交总价31,800万元。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1-1/05号、C10-1-2/04号宗地出让面积61,920平方米,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54,800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商业40年,地块成交总价77,000万元。

二、后续事项

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国有建设使用权拍卖出让相关程序规定,同原地产和东毅元企业、同原地产和东励毅企业于2019年1月3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渝地交易出【2019】2号、渝地交易出【2019】3号)。双方将按照成交通知书及《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2/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公告序号:18112)、《沙坪坝区双碑组团C标准分区C10-1-1/05号、C10-1-2/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公告序号:18113)的要求,分别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也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