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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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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套期保值的目标现货组合是指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股票资产,这部分资产可以是基金持有或者将要持有的所有股票资产,也可以是部分股票资产。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财政以及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供需状况、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对股票头寸的流动性、风险程度等因素的测评,以确定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股票组合和套期保值期限。

根据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向不同,套期保值分为两类:买入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又称多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多头对冲现货市场上行风险,主要用于降低基金建仓期股票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卖出套期保值(又称空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中卖出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空头对冲现货市场的下行风险,以规避基金运作期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本基金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交易方向。

(2)选择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

在期货合约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遵循品种相同或相近以及月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如果市场上存在以不同指数为标的的股票指数期货,则将选择与目标现货组合相关性较强的指数为标的的股票指数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本基金将综合权衡所承担的基差风险、合约的流动性以及展期成本等因素,确定最有利的合约或者合约组合进行开仓。

(3)根据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确定期货头寸

本基金将通过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来确定期货头寸,以目标资产组合与期货标的指数之间的β系数作为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4)初始套期保值组合的构建及调整

计算得到最优的套期保值比例后,本基金将其转换为具体的期货合约数,计算得到合约数量后,本基金根据选择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构建套期保值组合。

(5)合约的展期

当标的指数期货存在两种及两种以上近月合约时,本基金将利用各类近期合约的择机转换策略从而获取最大的套保收益,原则上本基金将以价差的波动程度作为合约转换的主要依据。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价差的变化在各类近期合约的转换过程中完成合约的展期,但当价差稳定时,本基金将持有现有的合约组合到期,交割结算完成后重新计算最优套期保值比例、选择开仓合约种类,从而重新构造股指期货合约组合对现货投资组合继续进行套期保值。

(6)动态调整

本基金将基于现货组合市值、股票组合β值的变动情况,动态确定套期保值过程中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并适时对组合中的期货头寸进行调整。

因此本基金将根据目标资产β值的稳定性和调整成本,设定一定的阀值,当套期保值比例变化率超过该阀值时,调整期货合约数,以达到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5、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二)投资管理体制及流程

1、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门、研究部、交易部等部门的完整投资管理体系。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资产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权限设置和投资原则;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方案;负责基金资产的风险控制,审批重大投资事项;监督并考核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门及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组织实施、追踪和调整,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研究部提供相关的投资策略建议和证券选择建议,并负责构建和维护股票池。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进行基金资产的日常交易,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2、投资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体制。

(1)研究分析

研究部及投资管理部门广泛地参考和利用公司内、外部的研究成果,走访拟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挖掘有投资价值的拟投资上市公司,同时,建立相关研究模型。研究部撰写宏观策略报告、行业策略报告和拟投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等报告,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之一。

研究部和投资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宏观经济、行业、拟投资上市公司及相关问题,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审批总体投资方案以及重大投资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对象、投资结构、持仓比例范围等总体投资方案,并结合研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自己的研究与分析判断、以及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和市场整体情况,构建并优化投资组合。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3)交易执行

交易部接受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交易部接到指令后,首先应对指令予以审核,然后再具体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不明确、不规范或者不合规的,交易部可以暂不执行指令,并即时通知基金经理或相关人员。

交易部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4)投资回顾

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回顾前期投资运作情况,并提出下期的操作思路,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参考。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前)。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相似条件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优良债券品种及价值型股票,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9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时发生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中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方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的变动信息。

4、更新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了“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自上次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